Q:因為先生外遇不斷,所有想委託捉姦,如果之後想離婚,請問可爭取嗎?贍養費又如何爭取呢?.............來自高雄李小姐的問題
A:就贍養費來說,並不是離婚就一定拿得到的,但在以下條件下,可依法向對方請求給付贍養費 ? 請參考以下條文:
第1057條
夫妻之一方,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,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為生活陷於困難:
第1057條-1
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,得依其財產收入、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。
第1057條-2
有下列情形之一,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,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:
第1057條-3
贍養費支付之數額,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。
法院應審酌下列各款情形,決定贍養費之數額:
贍養費義務人應一次支付贍養費,但法院得依贍養義務人之聲請命其領擔保定期給付之。
第1057條-4
贍養費請求權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