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家暴的前立委王雪峰,因為先生王作良的悔過書還是回婆家了,但是悔過書就避免的了之後的家暴嗎?
王雪峰當年推動家暴法,現在礙於情面,只申請保護令,躲在娘家,但是男主角王作良,不僅坦然面對鏡頭,而且第一句話就先為自己博取同情分,這樣的男人,寫了悔過書,會等於真正悔過了嗎?
因為大中國思想的三從四德教育,「男帥女,女從男,夫婦之義從此始」,「既嫁從夫」現代婦女對於離婚總有顧忌,不像西方文化,不會把離婚當成可恥,有礙顏面的事情。因為如此,結婚婦女總把婚姻當成這一生的全部,正所謂油麻菜子命,任勞任怨,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,不管生活再怎麼不堪,也只有一個字為生活準則,那就是「忍」。
真的忍一時,就能海闊天空嗎?未必吧!有一真實朋友親戚的案例,那朋友的舅舅長期不工作,舅媽是一個美髮師,家庭重擔多落在舅媽身上,但是這舅媽為了扶育小孩,生活仍是甘之如飴,苦中求樂。
就這樣忍耐數十年,但是不賺錢還無所謂,家暴卻從不間斷,甚至外遇多次,每一次發生重大家暴時,親戚們雖然譴責那男人,但也不忘了告訴那妻子,要多忍耐,就在前年初,終於無法再忍耐了,因為他把妻子打到腦震盪,而且非常嚴重,差點失掉了生命,她的大兒子報了警,帶了警察捉走了自己的爸爸。這對夫妻最後法院判決離婚,同時也禁止了先生不准靠近他妻子的生活。朋友說:現在他那大舅媽,終於有了一點笑容,雖然還是非常害怕與不願意和這些親戚有所接觸,但是從舅媽身上卻可清楚的看出,她終於活過來了,也讓人感到些許的欣慰與放心,但是對於自己的父母親這麼多年來,總是抱著勸和不勸離的心態,勸阻舅媽的離婚,讓舅媽受了更多苦,心裡總覺的愧疚不已。
說的是啊!對於離婚,我們總是如此,把離婚視為人生的缺陷,是婚姻的末路,但是離婚真的是壞事嗎?我想未必吧!人性有好有壞,有勤有惰,有善有惡。如果嫁給一個真正轉不了性的壞胚子,離婚是當然的,沒有必要為了遵循三從四德就毀掉自己,為了顧及顏面就葬送一生,不是嗎?
每個人終其一生都會有風光的時候,也一定會有失意不順利的時候,這是很平常的事,只是無論你的過去是哪一種面貌,風光也好,辛苦也好,最重要的是現在。